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员工公告
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招聘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员工,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勇于吃苦、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乐于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年龄35岁以内(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且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岁)。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 招聘岗位与人数
此次拟招聘的岗位及人数为:办公室文员1名、创业管理人员1名、市场开发人员1名、外事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6日—2月23日;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样式见附件二)发至邮箱:hbbys@91wllm.com;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24日-26日在湖北省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分值: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10时;
4.笔试地点: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三楼;
5.笔试成绩使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下午3时,地点同上。
(四)公布初录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排序,结合岗位招聘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公示。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与我单位签订《聘用人员临时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附件一:岗位条件及要求
附件二:个人简历样式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