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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长江学子” 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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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3日     浏览:18197 次      来源: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鄂教学函〔2020〕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提振毕业生就业动力和信心,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激励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充分展示新时代湖北大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决定开展第六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和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4类、总共10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20名、应征入伍类20名。

三、征集条件及类型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或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积极上进。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1.开拓创新类

征集对象:2020届毕业生。

征集条件: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征集对象:毕业5年内(含2020届)大学生。

征集条件:自主创业,学以致用,勇于进取,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征集对象:毕业5年内(含2020届)大学生。

征集条件:在基层就业,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应征入伍类

征集对象: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征集条件: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四、工作安排

第六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按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等环节进行。

1.学校推荐。高校根据征集条件进行推荐,2020届毕业生人数不足5000人的高校,每个类型推荐1名;2020届毕业生人数超过5000人(含)的,每个类型推荐不超过2名。

2.专家推选。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4类、10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3.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4.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六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推进更多大学生就业创业。

2.加强审核。各高校要对本校推荐大学生事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事迹客观、真实。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3.及时报送。请各高校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第六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院校名称+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以收到电子邮寄时间为准)视为放弃。

联系人:陈彬,电话:027-87858607,邮箱:562687053@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


附件:第六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点击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