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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人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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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3日     浏览:19321 次      来源: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精神,展示我省大学生创业成果,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我厅决定,从普通高校大学生中总结推广若干名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创业人物,并举办全省大学生创业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要求

    1、推荐对象为普通高校自主创业大学生(含近三年内毕业生),学历层次不限。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3、创办的企业或经营的实体有一定的规模,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创业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创办的企业或经营的实体已能实现盈余,或创造出一定的利润。

    二、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荐活动的意义,以推荐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2、各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大学生及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加强创业人员的跟踪调查与支持帮助工作,切实掌握他们的真实情况,并着重推荐1-2名具有示范作用的创业人物。

3、请认真填写《湖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物推荐表》(附件1,并按照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撰写要求(附件2),撰写“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2012228前报送给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建利,电话:027-87677785,邮箱: hjlali@foxmail.com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物推荐表

     2、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撰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