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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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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01日     浏览:10813 次      来源: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征集评选年度活动于201112月底圆满结束。经过专家评议审核,最终评选出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本次评选活动既是对2011年就业工作成果的宣传和展示,也为做好2012年就业工作提供了参考。

201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就业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

22011年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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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

一、国务院审议通过促进就业专项规划,确立“十二五”就业事业发展方向

2011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这是第一个促进就业国家级专项规划,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规划》围绕“十二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紧密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在全面分析就业形势的基础上,阐明了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及组织实施保障,确立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就业目标,为就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200万人以上,是实行积极就业政策九年来新增就业最多的一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2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0万人以上,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实现低于4.6%的控制目标。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良好开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国务院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11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加强见习培训、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些新政策和新要求,特别是在财政、税收、金融、就业服务等方面的鼓励支持力度明显加大。随后,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启动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并进一步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作出新部署,世界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素质就业提上日程

2011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年共有1700多万人次接受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0月,我国首次组团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1枚银牌、参赛选手总平均分排名第二的良好成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设立首批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40万人。

五、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建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1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专家对85个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形成《关于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20092010)的评估报告》。近三年来,85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5个参评城市的创业者人数累计超过1000万人,年均增长率超过15%,每万名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创业者数量从2008年的130人增加到2010年的168人。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创业带动就业和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创建工作经验,对进一步推动创业作出安排部署。

六、全国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开始起步,为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2011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启动建立部、省、市三级组成的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全国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岗位有效、查询便利的就业岗位信息服务。11月,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开通试运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将逐步起到对全国就业局势进行宏观分析判断的决策支持作用。

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确定新目标,提出新举措

2011年,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采取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强企带动、环境促动、部门联动等有力措施,培育出一批规模大、品牌优、管理强、理念新、效益好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龙头企业。同时,出台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办法;确定未来五年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总目标,包括“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增加值和吸纳就业人数增加值。

八、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

2011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另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将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体系,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

九、民营中小微型企业遇到困境,采取措施排忧解难,大力表彰鼓励支持

2011年民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遇到融资困难、成本上升、负担较重等问题,对就业产生较大影响。10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大力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联合举行第四届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大会。据统计,目前中国的民营企业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农村70%以上的转移劳动力和约70%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

十、针对全球就业困难、国内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的新形势,加强理论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许多国家和地区失业率居高不下。我国就业也面临长期矛盾与短期问题叠加、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交织、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问题。针对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中国就业促进会组织专家加强理论研究和形势分析,开展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关系等课题研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观点主张,为政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做好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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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一、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方式方法

有的省市人社、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高校就业工作进行评估,采取专家组进校、第三方社会调查、就业率数据和日常就业工作情况相结合的形式,为高校专业设置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有的省市开展转变就业观念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有的省市大力开展政策、信息、招聘、指导、培训、测评进校园系列活动。有的省市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建立实名制统计制度,摸清底数,量身定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并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少地区推进大学生就业见习采取新方法,取得新成效。

二、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创造出新的工作模式

不少地区通过举办创业博览会、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创业论文征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展示创业工作成果,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理论研究创新,倡导绿色创业的前沿理念。有的省市将扶持非公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进行有机整合,形成扶持创业的政策“组合拳”。有的地区建立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逐步完善创业服务指导体系。

三、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在建立“放得多、用得好、收得回”机制上下功夫,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

一些地区强化政策落实,改进管理服务模式,在贷款受理、发放、回收各环节,操作规范、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有的地区小额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同步上线,实现逐级管理、风险控制、适时查询和绩效考核四大功能,杜绝虚假数据,确保数据及时性、准备性和真实性。有的地区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为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

四、加大投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

有的省市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设计超前、设备先进、模式创新、全国领先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技能人才。有的省市连续几年投入数千万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重点扶持一些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许多地区大胆探索,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及闲置厂房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驻的小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

五、统筹解决就业难、招工难推出新举措

有的地区建立重大项目用工对接机制,实现企业招工与落实政策、企业招工与劳动者求职、企业技术工人需求与技能培训“三个对接”。有的地区推出“24小时求职公寓”,实行“免费找工作,免费吃住”,吸引外地劳动力,为本地企业解决招工难。一些地区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移民安置地区创建“灵活就业互助社”服务平台,通过自愿联盟,实施就业互助,解决困难人员就业以及企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问题。有的地区按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工程,建立起培训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的有效途径。

六、重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难题

一些地区采取“1+3”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出台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融资担保、规费减免等措施,扶持各类群体创办微型企业。有的省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用于创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设立担保基金和扶持对象的创业培训及孵化,做到逐年递增、足额拨付。有的地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政策能够为创业者所知所用。

七、在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发展中取得新进展

一些地区围绕“十二五”时期城市化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口调控等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战略,调整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将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制度。有的地区允许在居住地进行失业登记,解决人户分离不便享受就业帮扶的问题。有的省市积极探索通过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状况等。

八、在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中提出新理念,推出新举措

一些省市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行首席职业指导师制度,举办职业指导技能大赛、就业服务研讨征文、“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利用报刊和公交车、楼宇大厦内的电视媒体等手段加强政策信息宣传,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和人本化水平。有的地区制定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从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资源整合、检查考核等方面提出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实现了部门联动,拓展了平台职能。有的地区以整合资源、延伸触角、健全网络为重点,初步建立起集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九、人力资源服务业取得新发展,劳务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部分地区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立示范区,发挥集聚效应,彰显市场机制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通过整合资源,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有效手段,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一些地区根据市场需求,针对务工人员开展多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品牌价值。有的地区充分发挥本地传统优势,开展“一镇一品”活动,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的地区重视对劳务人员输出后的服务和管理,设立输出服务中心,提供跟踪服务。

十、网络创业就业有新进展,成为就业工作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创业以其进入门槛低、起步资金少、经营方式灵活、带动其他产业能力强等优势,发展十分迅猛,成为就业工作新的增长点,年度促进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的增长规模以百万人计。一些地区率先推出扶持网络创业就业新政策,通过网络创业就业认定,使网络创业就业人员与个体工商户在参保、政策扶持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