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核确认办事指南
普通高等教育部学历认证请点:http://www.hbbys.com.cn/news/view/aid/52332/tag/zcwj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核确认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对面)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一、受理对象
省管干部和省直机关、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及其所属单位管理干部的学历学位报送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认定;市、州、县干部的学历学位报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主管部门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认定。
二、学历学位范围
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及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
三、须提交的材料
(一)干部学历更改审核需提交材料
1、公函(文)。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函(文);
2、《干部学历审核认定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教育厅网站下载,姓名及生日严格按照毕业证上填写,如毕业证上出生日期未填写,请按身份证上年龄填写);
3、呈报单位盖章的《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3份,姓名及生日严格按照毕业证上填写,如毕业证上出生日期未填写,请按身份证上年龄填写);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认定书》复印件;
5、毕业证复印件;
6、如审核学历为专升本、硕士、博士层次,还需提供前置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二)干部学位更改审核需提交材料
1、《学位认证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教育厅网站下载);
2、呈报单位盖章的《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湖北省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1.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核确认可与学历学位认证同时提交材料,也可分开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请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办事指南》。
2.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联系,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咨询电话:027-87266708。
3.获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与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机构)联系,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窗口,咨询电话:027-87122395。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材料: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提交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
2、材料审查:省教育厅进行材料审查。材料审查不合格以电话或短信告知补充完善意见,材料合格后视为正式受理。
3、出具结果:省教育厅经审核后,学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结果;学位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结果;同时提交学历学位申请的,学位申请在学历出具确认结果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结果领取方式
审核确认完成后,申请人可到省教育厅政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领取人身份证)。
附件: